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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举行第二十一届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暨第三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分类: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3-09


 各位老师: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举行第二十一届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暨第三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予以转发,请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下面把重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

 1. 基础教育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基于信息技术的创意创作教学等)、教师网络空间、微课。其中,幼儿教育:课件、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微课;特殊教育:课件、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微课;教学点: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教育资源应用课例。

 该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参赛作品参加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

 二、参赛办法

(一)基础教育组

 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机器人教学课例等)、微课、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教育资源应用课例类参赛作品必须以光盘形式报送。光盘一式两份。

三、 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填报“选送作品清单”由报送单位按项目类别分别填写(见附件1)(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在其它栏中可填写1个指导教师)。基础教育组课件与课例分别制表,文科与理科分别制表。表格需加盖公章(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版文档)。

2.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所在单位盖章(见附件2)(同时报电子版,并注意电子版和文字版内容的一致性)。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机器人教学课例等)”、“微课”、“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教育资源应用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主讲教师1人,辅导教师1人;“精品开放课程”、“教师网络空间”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四、参赛作品提交

1.课件、微课:将电子文件用u盘拷贝进行上报,文理分开,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以多级文件夹形式报送。

2.基础教育组课例要求每件作品制作一张光盘,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1.报送参赛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教务处李鲜丽老师;

3.老师请自留作品原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附件:1.郑教明单93号

      2.郑教明电93号(附件)

      3.93号附件第二十一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暨河南省第三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指南

附件:1.郑教明电93号文.doc

      2.郑教明电93号(附件).doc

      3.93号附件第二十一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暨河南省第三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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