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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关于开展“诗香四溢 与师同行”师生共读活动通知


分类: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3-03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关于开展“诗香四溢  与师同行”师生共读活动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了在我校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根据郑教明电[2017]66号文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之间开展“诗香四溢与师同行”师生共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

二、  活动开展方式

由教师带领学生选择近现代诗歌作品,在熟读的基础上有感情诵读,通过手机录音工具或其他专业录音设备录制音频,形成诵读作品。作品有我校网站和微信进行展播、推广。最后进行优秀作品评选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  活动参加人员

为了保障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要在班里广泛发动学生,让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特长积极参加。

本次要求校级领导必须参与上报作品,但不参加学校评选,语文组的每一位老师必须参与且每人至少上交一个作品,其他教研组和处室至少有一位老师参与,上交作品。

四、  作品制作要求

(一)师生自由组合,一位老师带领一位及以上学生共同完成诵读。

(二)选择近现代诗歌作品,通过手机录音工具或其他专业录音设备录制,完整版音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无需进行垫乐等后期制作。

(三)开头统一录音格式为:朋友,你好,感谢关注郑在读诗。我是(学校)的教师(名字),今天我带领我的学生(名字),为你诵读(作家)的作品《诗歌名》。

五、活动作品报送方式

将录好的作品直接发送给送逸凡老师,有宋逸凡老师上传到我校网站。

六、获奖作品的推广

经严格筛选,获一等奖的作品参加郑州市第二季“诗香四溢与师同行”师生共读活动。

七、本次活动评委

段亚萍、魏  勇、倪海军、张  恺、 郭  鹏、武丽锋、房东明、司彩贞、李  晓、张琳琳

八、本次活动组织有教务处、团委、文明办和外宣室共同负责,具体网站和微信上传负责人为宋逸凡老师。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教务处、团委、文明办、外宣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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