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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建设周报(第92期)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0


新校建设周报(第92期): 1、与规划设计院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沟通,修改方案,催促尽快出结果; 2、与发改委设计处、主管领导积极沟通,使修改方案最终获得通过; 3、财政局评审中心到新校进行土方外运工程审核; 4、上报市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并向教育局主管处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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