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郑州十八中关于“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1-09
郑州十八中关于“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省教育厅“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要求每人一篇,2012年2月10日前将申报论文电子稿按要求发送到教科室武丽锋邮箱:wulifeng@zzedu.net.cn或QQ邮箱。学校将对申报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选送优秀论文报市教育局参评。具体事宜见附件。
附件: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省教育厅“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1〕50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办及民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等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及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鼓励广大教师在进行学科教学时积极融入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对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教政法〔2011〕98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体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我市学生法制教育实际,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密切结合,把法制教育内容积极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之中,努力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论文内容
(一)如何利用学科教学中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的经验、方法与成就;
(三)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关思考与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联系实际,内容真实、生动。
(二)报送的论文一式两份,字数2000—5000字,A4纸打印。论文封面页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与联系电话。同时,论文的电子版要以Word格式送到shiweiping69@163.com。
(三)报送的论文要确保质量,切实杜绝网上抄袭现象。评奖时将运用有关技术将论文与网上文章对比,发现抄袭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减少下次报送数量。
五、评审与奖励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选送优秀论文报省教育厅参评。
六、论文报送
县(市)区属学校的论文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论文多的县(市)区须组织人员对论文进行初审筛选后,择优上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上报论文不超过20篇。各县(市)区要对报送的论文(一式两份)进行整理,填写《河南省“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于2012年3月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同时报电子版。
市属学校每校限报2篇论文,请于2012年2月24日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由市教育局统一评奖后,上报省教育厅。
2012年元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