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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1


关于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郑教明电【2012】282号文,现将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导思想:从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教师开展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并全部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证书。

二、培训对象: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

三、相关政策:教师在参加工作三年内要积极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和中级培训,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相应合格证书。

      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培训(包括按市教育局要求参加免于相应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培训,如高学历培训、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要在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应周期内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信息技术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教育技术初级培训、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是教育局审核颁发相应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须逐级进行。教师参加教育技术中级培训须凭教育技术初级合格证书,教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须凭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合格证书。

      教师在2005年及以前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并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结业证书》,视为已具备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可不参加教育技术初级培训和考试;教师在2006年及以后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并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结业证书》,视为已具备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可不参加初级培训和考试,同时视为已完成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但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四、有关说明:每位专任教师请到教科室填《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预报名表》,时间为6月27日前。根据条件不参加培训只参加中级考试的老师也要到教科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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