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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9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关于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关于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活动,要求各任课老师每人写一篇师德征文,字数不限,于6月21日前将征文电子稿发送到邮箱83873501@qq.com(注:征文不得抄袭,必须是原创)。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的通知(部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属事业、民办各中小学: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的通知》(教师[361]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大力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潜心育人、无私奉献、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活动要求
(一)征文对象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线专任教师。
(二)征文要求
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字数在2000—3000字,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对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交稿时请在封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职务、单位及通讯地址(征文打印格式见附件1)。
(三)比赛办法
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属事业、民办各中小学推荐一篇,各区推荐两篇,各县推荐三篇),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上报征文进行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50篇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四)奖项设定
市级奖项将按照各单位选送征文总数的20%、30%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一、二等奖;省教育厅将在各地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15%、20%、25%的比例评选出省级一、二、三等奖。同时,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设若干单位及个人组织奖项。
(五)征文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并按照分配名额,填写《河南省“学习身边的‘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征文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务必于6月30日前报送至郑州师范学院继续
教育学院办公室(纸质稿件一份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电子稿发送至:litongtotong2000@163.com)。地址:郑州市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10号楼107室。联系人:许凛、张国田。联系电话:68970741。
四、有关事宜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征文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师德教育氛围。
(二)对于本次师德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在省教育厅《教育时报》相关专栏上予以刊发。
附件:1.河南省“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征文模板.doc
2.河南省“学习身边‘张丽莉’,做人民满意教师”师德征文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