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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02


内  部  明  电

郑教明电〔2013〕333号 

   郑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首届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高校: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届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专技〔2013〕13号)精神,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的范围: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面向局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高校在职在岗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已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评选范围。
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的对象:在教育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人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勇于攀登、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具有生动感人的先进事迹、较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在教育教学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并同时具备下列第一款条件和第二款条件之一;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并同时具备下列第三款条件和第四款条件之一:
    (一)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先进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首位人员;
       2. 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前二位人员;
       3.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 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或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7.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8.在重大体育运动项目中,培养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冠军并获国际体育比赛前三名的教练员;
       9.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10. 中原学者、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获得者;
      11. 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首位人员,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获得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12. 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三)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先进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较大突破,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前三位人员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前三位或三等奖首位人员;
       2. 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前三位人员或市专利一等奖首位人员;
       3.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 省、市级高校教学名师奖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7.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8.在重大体育运动项目中,培养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获得全省体育比赛冠军并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的教练员;
       9.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或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
      10. 中原学者、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获得者;
      11. 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首位人员,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获得省厅(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12. 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三、推荐名额
       郑州教育局市将向郑州市人社局推荐6名候选人,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高校可根据条件自主决定是否申报,凡决定申报的有关学校(单位),每单位限推荐1人。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社局,并写出推荐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核,组织评委会评审,拟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集体研究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市政府的名义公布;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评。
       经批准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由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并予以表彰,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经批准的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由市政府授予“郑州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并予以表彰,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给予一定奖励。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2份,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二)《申报人选符合推荐条件情况表》2份。
    (三)《郑州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四)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1份,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五)推荐人选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推荐人选取得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主要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和《郑州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中相关栏目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论著、论文复印件。证明材料须附清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原件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七)《郑州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数据1份。
    (八)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azz.lss.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首届郑州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单位名称。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5日;报送地点为:郑州市教育局编制人事处(521房间)。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如需要可到校办拷贝):
1.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推荐条件情况表
2.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3.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
4.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格填写说明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浮立光 黄 涛联系电话:669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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