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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外聘教师入编积分办法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1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外聘教师入编积分办法
外聘教师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我校教师队伍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公开、公正地解决外聘教师入编问题,保护外聘教师的切身利益,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编原则
1、坚持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进人政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3、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4、有利于解决我校人员遗留问题。
二、入编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相应的学历,即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入编方式:
入编以市级和校级两部分积分加在一起计算,按分数高低排序,依空编数入编。
(一)市级:参加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讲课,内容为随机抽取教师任教学段的教材内容,评委当场评分,满分100分,在总分中占70%。
(二)校级:由学校根据《教师法》规定,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采取量化加分的形式,分数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满分定为100分,在总分中占30%。
校级综合考核分数标准:
1、入校年限:自入校之日起计算,2分/年,最高上限20分。
2、工作年限: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0.5分/年,最高上限10分。
3、职称:高级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4、现任岗位:年级长1分/年;教研组长0.8分/年;备课组长0.5分/年;以上岗位兼任的按分值最高的满分,再加上较低分值的一半计算;
5、班主任1分/年(连续三年加计0.5分);副班主任0.4分/年。
6、工作成绩: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获得校级荣誉,一次加计1分(当年重复的只计1次);市级综合荣誉,一次加计2分;获得省级综合荣誉,一次加计3分;获得国家级荣誉,一次加计5分;市级优质课一次一等奖加计1分、二等奖计0.8分、三等奖0.5分;协作区优质课分值按相应等次减半;辅导奖按国家、省、市级综合荣誉分值的一半计算。
7、入校以来年度考核校级优秀,一次1分/年。
8、教育教学工作评定:主要考查何时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师德师风情况、出勤情况、论文、课题获奖情况、是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三送毕业班完成目标情况及高考工作中被评为先进情况,满分20分。
学生评教后5名者,一次扣5分;出现(旷工、试题泄密、私改分数等)教学事故、违反(打骂体罚学生等)师德师风现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根据情节酌情扣5-10分,直至一票否决,予以辞退。
9、学校民主评议、招聘教师考评小组、全体教职工评议,满分30分。
10、省、市级骨干教师及名师,特设绿色通道优先入编。
11、其他特殊情况,由入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201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