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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郑州市2014年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4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教明电【2014】52号文通知精神,学校进行开展2014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截止时间3月9号。转教育局文件和相关附件。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材料要求.rar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办、民办各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教学成果奖的有关通知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成果,实现优秀成果在基础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决定从2014年起开展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现就2014年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目前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郑州市乃至河南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我市乃至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在考查成果实践效果的前提下,实践检验时间长(不少于4年)的成果将优先授奖。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和非直属单位的申请。
(二)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
四、成果推荐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须先行开展评选,在市教育局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将侧重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市一等奖以上奖项的评选结果,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获奖总数的70%。
五、成果评审
(一)评审机构和奖励数量
1.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质量,郑州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建郑州市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实施教学成果评审工作。
2.2014年郑州市计划评选教学成果奖69项(实际授奖数量根据成果申报质量确定,可以少于计划数量),其中特等奖1项(可以空缺),一等奖28项,二等奖40项。
(二)推荐名额和评审方式
1.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受理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在推荐中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如需增加市级成果申报数量,须由下一级成果申报受理部门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市教学成果申报推荐限额如下:
单 位 推荐限额
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管城区、恵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 5项/市、区
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 8项/区
上街区 3项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机构 1项/单位
2.成果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以审阅申报材料、答辩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对我市下达申报指标29项。此次评选出的郑州市教学成果,将择优按照省限额报送省教育厅参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