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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8


关于表彰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

       多年来,我市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工无限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书育人职责,立足三尺讲台,勤勉敬业,开拓进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我市教育事业创新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经郑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含30年)。已过退休年龄的不得参评,以身份证为准。
2、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之一者。
3、获奖后始终保持荣誉,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符合。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附身份证、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典型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县(市)区教育工会和市直学校工会负责审核该地区所属学校候选人和本单位候选人材料,于7月31日前统一报送市教科文卫体工会903室,过期不侯。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依据事迹材料和规定的硬性条件严格把关,名额控制在1000人以内。2009年已荣获该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表彰奖励
       受到此次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将在“9.10”教师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或小型事迹报告会授予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并建议所在学校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或物质奖励。

联系人:周帆    齐愉    宋京燕
联系电话:67883196    67883193

附件1: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推荐表
2、奉献教育事业30年郑州市教育工作者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郑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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