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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校教育培训制度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30


基层党校教育培训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学校党组织工作部署,制订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层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委会制订,报同级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发文,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校委会根据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6.基层党校每年要对年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存档。

        7.每期培训结束应有专题总结,并对改进教学和教育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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