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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30


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
确地做好党校文件、资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
。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
        5.存放档案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可靠,应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盗等措施。
        6.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自查一次档案管理情况,校领导每年检查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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