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 2015—2016学年郑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2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 2015—2016学年郑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的通知
一、立项要求
(一)选题须围绕我市教育“加强宏观规划、突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工作思路,依据《郑州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切合当前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二)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特长和研究条件。指向真实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并把问题转化为课题。以破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
(三)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要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鼓励跨部门跨校合作研究,共享科研资源,形成研究合力。
(四)预期成果内容和形式明确。预期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形式。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予立项:编著或译著;教辅资料或习题集;一般性工作总结;主要成果已在课题立项前获得;他人已经获得的成果或与他人成果在性质和特征上类似的成果。
(五)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学年。
二、课题类型
市级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以今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兼顾教学一线面临的重要问题。“重点课题”分为经费支持和经费自筹两类。
“一般课题”以一线教师的校本研究为主,突出“小、精、实、新”,切忌空泛、陈旧、脱离实际。“一般课题”均为经费自筹。
三、申报办法
(一)每人限申报一项课题(以课题主持人为准)。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共不超过5人。
(二)申报时间:2015年5月25日前。
四、评审立项
(一)市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拟立项为“重点课题”项目需进行答辩后确立。
(二)申报“重点课题”未通过评审的将予以淘汰,不列入“一般课题”立项。
(三)课题立项后,《立项申报书》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各保存一份,遗失不补。市教科所仅存档《汇总表》。
五、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表另附文件。

附件1:一般立项表.doc

附件2:重点立项表.doc

文档预览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