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新校建设周报(第93期)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2
新校建设周报(第93期)
1、与规划局沟通,可批前公示,这是 9月底以来因面积超标不能公示的重大突破,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多次与规划局、发改委、设计院沟通,修改方案最终获准;
2、由规划局向建委设计处发函,询问由于方案改变是否还要进行节能评审;
3、因设计问题,正式获批的修改结果还需变更,属因小失大,节外生枝,与规划设计院沟通,由于各领导外出学习未拿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