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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8中疫情期间走读生管理制度


分类:政教处     发布时间:2020-04-24



1. 走读生返校前需在家自测体温,体温异常(超过37.3),及时上报班主任并暂缓返校。

2. 走读生交通工具以步行、骑车、或家长接送为主,离校和返校两点一线,不在校园和路上逗留,不与陌生人员近距离接触。

3. 走读生校门口下车,需穿着校服,佩戴口罩,排队有序进入,主动出示走读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超过 37.3 度不得进校。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和零食进校园。

4. 走读生需正常参加早操、早课、晚夜自习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按照年级和学校规定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迟到早退。门卫处登记迟到、早退情况,政教处每天通报迟到早退的学生和班级。

5.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走读生除早晚返校离校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允许出校门。

6. 走读生一周内迟到、早退3次,或两周内5次,或一个月内累计8次,将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在严重警告期间不思改进,继续迟到或早退,将视情节处以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7. 走读生考勤纳入班级量化考核,走读生迟到早退需扣除班级相应的量化计分。

8. 走读生不得把走读证借给他人使用,如发现,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并勒令回家自学

9. 走读期间的安全由家长负责。学生办理走读时,家长必须签署《走读生安全承诺书》。走读生在走读期间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注意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在走读途中及住宿场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意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家长应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监控学生动向,有情况及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需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要求家长说明情况或积极寻找。

本制度的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也适用于走读生、停宿学生、请假学生以及其他类出入校门的情况

郑州市第十八中学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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