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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八中学内涵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分类: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6-05-11



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系列规定,保证我校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  内涵提升项目是促进学校软实力发展,提升办学层次,突出办学特色的重要载体,各相关负责人务必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努力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  内涵提升项目资金指每年预算中的内涵提升项目资金,主要包括由各处室负责的内涵提升项目资金、社团活动资金、名师工作室资金、特色发展项目资金等。

三、  内涵提升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务必增强财务管理意识,统筹规划,科学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并按照教育局财务处规定的支付进度使用资金,避免前松后紧、突击花钱现象的发生,因为没有及时使用而导致资金被收回,学校将在第二年适当核减该项目资金。

四、  内涵提升项目使用资金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负责人要至少提前一周认真填写《内涵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申报表》,把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形式、内容等做以说明,并把资金预算以“单价乘以数量”的形式详细、具体地列出来(可另附方案),分别报业务、财务部门和校领导审批,经过审批后放能使用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主要审查活动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申请资金是否为教育教学、办公活动所必须,并提出业务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要向主管教学副校长汇报;财务部门主要审核使用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制度,是否走政府采购手续,是否为固定资产采购,是否可以通过整合或调配避免重复购买,必要时可在审批前口头向校长汇报,以达成一致;校领导最后审批。

五、  经过逐级审批后可以使用资金,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财务支付要求进行,外出付款要至少两人在场,按照财务支付要求,所有支付货款都要实行对公转账;确因客观情况不能转账且金额为1000元以下的,可以刷公务卡。报销时,两人同为经办人,处室主任为验收人;学校教育教学、教职工及学生活动需要购买物品的,需至少两人共同采购,实物交处室主任验收。报销时,参与采购的两人为经办人,处室主任为验收人。

六、  使用内涵提升项目资金报销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经审批过的《内涵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申报表》(作为入账凭证)、活动方案、发票、物品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物品应与学习、德育等活动有关)、活动签到表、物品领取表等资料。

七、  学校每学期为各班提供班级活动经费500元(年级活动经费800元),由班主任(年级主任)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规范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至本学期末止。试行期结束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实施。

附件:内涵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申报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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